第104章 缘由(4/5)
紧接着,老妇人和孩子,直接被抬到了距离御辇很近的地方。
“民妇赵氏,杭州集贤里人士,家中九口,老妇和丈夫,两儿两媳,一女一孙。”
“民妇家乃是良善百姓,丈夫在码头做工,两儿在布场帮工。民妇带着女儿,媳妇在家织布缝补。日子虽然清苦,但也算衣食无忧。平日,我奉公守法,是街坊邻居都称赞的老实人家!”
“岂料,祸从天降!”
“中秋那天,民妇家正在团圆。一队如狼似虎的官差冲进家门,抓走我小儿,说是犯了十恶不赦之罪!”
“民妇小儿在布厂帮工,每晚下工回家经过胭脂巷。中秋前一晚,胭脂巷一书院,院主秦诗诗和婢女被人奸杀。只因我小儿路过时,和朋友笑谈过,若得已和秦姑娘同床共枕,此生无憾,便被诬陷为杀人凶手。”
“小儿入了监牢,当天画押认罪,民妇女和丈夫去衙门打探,居然不许我等探望。”
“后,民妇丈夫破家卖房,买通监吏,方可见我小儿一面。”
“可怜我小儿,已被打得不成人形,筋骨寸断。一见民妇之面,我小儿于血泊之中哭喊。”
老妇的声音从呐喊变成了沙哑的嘶吼。
“我儿说,娘,他们打我,我受不了,官爷说,只要我招供,便不再打我。我冤枉!我冤枉!”
“当时,民妇问。儿,你所言可真!”
“我儿道,若不真,甘愿千刀万剐,世代做猪做狗!”
老妇的声音,已经沙哑得不成样子,“当时,我儿伸手,十指之上,指甲全无,血肉模糊!”
“天可怜见,民妇两儿,大儿赵知礼,小儿赵知信,皆是厚道仁义的孩子。长到二十多岁,从未和人有过争执,杀鸡都怕,如何能杀人!”
“事发那天,我儿早早回家,还在糕饼铺子买了二斤月饼回来!”
“再说,那书院之中有两护院,一婢女一院主,我小儿如何能不声不响奸杀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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