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36章 好朋友条约(2/3)

还谈起生意了......

纪坤心说:早知道就把范.迪门带来了!

“帕夏,您想怎么折算?”纪坤问。

科普鲁律说,“我们可以先确定双方送出礼物的总值,以白银计价,以送出方的首都的物价为标准,而双方送出礼物的总值应该是相当的。为了更好的确定礼物的价值,奥斯曼帝国和大明帝国应该互派使者,长期驻扎在对方的首都。

另外,海上运输总是存在风险的。如果发生沉船、船只失踪这样的事件,损失也应该由双方共同承担。但是只限于礼物本身的损失,不包括船只和船员的损失。”

他缓缓的说着,每说一句,就会让在场的通事翻译一句。

等到这段话说完,他又沉默了一会儿,接着又道:“如果两位使臣没有异议,我们可以马上签署一份条约,将搭成的一致意见变成书面上的条款。”

还要签条约啊?

纪坤和李少游都有点哭笑不得了,原来这年头要交朋友还得先签个条约......

条约该签还得签!

不管是《好朋友条约》还是《明奥友好互助条约》,总之都是一个相当巨大的外交成果。

签完了约,大明帝国和奥斯曼帝国暂时就算朋友了!

在奥斯曼帝国的帮助下,大明使团就能继续上路了,不过这回不能再坐船了,而是走陆路继续向西。

先是去奥斯曼帝国的首都伊斯坦布尔,纪坤、李少游和范.迪门会在哪里觐见奥斯曼帝国的苏丹。

会见完苏丹之后,奥斯曼帝国的外交大臣居尔居就会和荷兰大使范.迪门一起护送大明使团走陆路前往神圣罗马帝国和法兰西。

之所以要走陆路去法国,是因为奥斯曼帝国这个时候正在和威尼斯打第五次威土战争,双方在爱琴海和克里特岛上激战,爱琴海上的航道时不时就被威尼斯舰队封锁,而且还有不少双方私掠船出没。

相比之下,走陆路虽然要穿过天主教阵营中的另一个“脑残”神圣罗马帝国,但是神罗的皇帝和诸侯们比地中海上的强盗要讲理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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