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80章 大明的忠藩忠臣(2/5)
要不然还能怎么办?
现在大明朝廷的直辖地盘走得是军政分离的路线,巡抚、知府(州)基本上不能干涉军务(除了维持治安的巡标),而总督、提督、总兵也不能干涉地方政务。
另外,总督、提督、总兵只是军区(战区)的负责人,除非有特旨授权,否则他们不能管辖防区内驻扎的模范师(包括师所辖的部队)和其他由大元帅府直接控制的部队,基本上就只能管辖一些模范团——不是所有未编入师的模范团都由总督、提督、总兵管辖,他们只能管其中的一部分。
此外,征兵和训练新兵以及军眷管理这些事情,还有16个将军府管辖——这些将军府理论上是由大元帅府直辖的。虽然将军一职可以由提督兼任,但是将军府和提督司不能合并,必须保持两套班子。
在这种情况下,大明直辖地盘上的军权、政权都被拆得很细,总督、提督、总兵、巡抚、知府、知州这些高官都只能管自己的一摊,互相牵制,谁也没有全权。
这种治理结构保证了大明中央的权威,但同时也降低了地方军政的效率。
在南京周围一两千里距离内,效率降低的幅度还不大——600里加急三四天能到,那么中央两府(内阁府、大元帅府)就能及时加以处置。
但是超出这个距离,管辖起来就有点吃力了!
譬如广东、广西、贵州这三个省,就在“2000里加急圈”外。好在广东、广西现在不是战区,问题也不大——不过大明对两广地方的控制,依旧要弱于处于核心的“两湖四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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