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百八十二章 接亲(1/2)
阮星说完便启程上路,剩下的事情就要交给刘毅亲自去办了。最重要的一环就是接亲,毕竟叶小鸾住在苏州府,这可不是从街东头走到街西头的事情,而是要穿过好几个府前去接亲,将新娘和新娘家人还有亲朋好友给迎入太平府,路程并不算近,所以沿途的安全措施就显得尤其重要,大婚的日子,刘毅自然不希望出现任何问题。接亲的路线也是直接规划好的,除了苏州以外,其他的府一律不穿城而过,直接从城外绕过去,城内人多眼杂,如果从城外绕过去的话,既免了很多安全隐患,无形中也加快了接亲的速度。
明代的接亲其实跟现在是差不多的,只不过工具要原始一些,常说的八抬大轿就相当于现在的婚车,而新郎官都是要穿着大红袍,骑上高头大马前去接亲的。当然跟现在的程序差不多,新郎官也需要一个伴郎,只不过那时候叫傧相,而新娘也一样,有一个伴娘,叫做全美人,图一个十全十美的意思,规矩倒是没区别,找一个年轻的,没有出嫁的姑娘即可。
刘毅为了准备接亲,特地从军队中挑选了六百六十六名骑着高头大马膀大腰圆的骑兵师战士,他们的战马统一换成白马,而大明本就尚红,正好军服就是红色,所以干脆,刘毅给每人配了一套崭新的军服,这样从远处看去,白马背上端坐着穿着火红色军服的军人,说不出的威武雄壮,用后世的话说,就是气场非常强大。而刘毅的打扮更是简单,明代结婚有这样一个规矩,并不像现在可以选择西式婚礼或者是中式婚礼,新郎穿着马褂或者西服,当时的规矩是如果是一个普通人结婚,那么要去县衙借一身九品官服穿着结婚,如果本身就是官员或者武将,那要穿官袍结婚,刘毅作为二品大员,他的袍服正好就是绯袍,三品以上官员都是大红色的绯袍,穿起来极其应景。所以刘毅只要穿上绯袍,带上乌纱帽,活脱脱就是一个新郎官的样子了。跟考中状元一样,胸前也要戴上一朵大红花。
刘毅为了迎接新娘,特地准备了特制的四马香车一辆,这种四匹马同时拉着的马车在大明已经极其少见,可是刘毅不在乎,婚礼对于一个女人来说是人生中最重要的时刻,为了能让叶小鸾高兴,刘毅只要能做的,都会做到。香车周围全是花瓣,老远就能闻到香味。将整个巨型马车装点的更加富丽堂皇。而今天的傧相是特地从前方赶回来的袁承志,袁承志比他年轻,又未婚,还是袁崇焕的儿子,非常适合做他的傧相。
六百六十六名骑兵已经在城中列队,簇拥着四马香车,后面还跟着一排普通的马车,都是统一的漆上了红漆,打扮的喜气洋洋,每匹白马的脖子上都挂着红色的铃铛,奔跑起来一路叮叮当当,很是热闹。家家张灯结彩,大家蜂拥到太平府的主干道上,都想一睹新郎官的风采。漕运协同府的大门打开,穿着大红绯袍的刘毅翻身上了赤电驹,成康率领一众官员前来送行。刘毅对大家拱手道:“诸位这段时间为了我的事情都辛苦了,刘毅多谢诸位了。”
成康笑眯眯地说道:“将军,此行去接亲,在下祝将军一路顺风,顺利接到新娘子,赶紧返回太平府,大家可都等着喝你的喜酒呢?你们说是不是啊。”成康身后的安庆卫官员们一起起哄道:“喝喜酒!喝喜酒!喝喜酒!哦!哦!哦!”刘毅笑着指着他们道:“好好好,都稍安勿躁,酒少不了你们的,可先说好了啊,六月初六不醉不归!”
“娘,娘,将军来了!”已经上三年级的福松拉着田川氏的手兴奋的喊道。郑芝龙跟刘毅的五年之约眼看着就要到期,可是现在郑芝龙的家人在太平府已经丝毫感受不到战俘的氛围,而是完全融入了太平府的生活,福松在书院上学,书院的院长观我先生吴应宾得知他是福建水师总兵郑芝龙的儿子之后给他取了大名,叫做成功。以后他的大名就是郑成功。刘毅第一次听到这个名字差点晕倒,没想到大名鼎鼎的国姓爷竟然是在太平府读书的时候被赐予了这个神圣的名字,看来自己的到来确实改变了国姓爷的生活轨迹。
田川已经习惯了太平府的生活,现在就是郑芝龙叫她搬走她也不想搬走了,或者说她要为郑成功的学业着想,太平府全是名家,跟着他们能学到知识,郑成功天资聪颖,别看才三年级,可是已经能做四年级甚至五年级的题目,郑芝龙也颇为欣慰,他是因为历史原因不得已走上了海盗的道路,既然现在已经是朝廷的官员,他不希望郑成功走上自己的老路,所以对郑成功的学业看的很重,郑成功已经适应了这里的学习环境,而且以刘毅跟自己现在的关系,自己的家人在太平府甚至比在福建还安全,干脆,郑芝龙出钱买了块地皮,造了新房,将冯澄世的家人和自己的家人全部接到了一个大院子中,互相照应更加方便。
这几天将军大婚,太平府全城放假七天,全城狂欢。道路上已经是人山人海,水泄不通,福松踮起脚尖才能勉强看到一点街上的情况。眼见刘毅出现在人群中,福松兴奋的拍着巴掌。田川氏的脸上也挂着微笑。她摸摸郑成功的头,眼看郑成功已经长成了一个小大人,她非常欣慰。冯锡范就站在郑成功的身边,两人是铁杆,为了看清楚前面的情况两人竟然想到了轮换背着对方的想法。冯锡范一把翻上了郑成功的背。“喂喂,说话啊,锡范你看见什么了。”郑成功急不可耐的问道。“我看见了一辆马车,一辆好大的马车,四匹马拉着呢,可气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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