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三十五章 皆大欢喜(4/5)

“卑职遵令!”

果然,在协议最后签订之前,程元振先后和季广琛、刘巨鳞和王孝汝三人进行了私下谈话。

很快,程元振便收到了季广琛、刘巨鳞和王孝汝三人对天子的效忠书,他立刻用鹰信禀报了天子李亨。

李亨大为满意,当即下旨,封季广琛为云麾将军,任命他为襄阳节度使兼襄州刺史,封刘巨鳞为忠武将军,任命他为江夏防御使兼鄂州刺史,封王孝汝为云麾将军,任命其为荆襄水军都督,以江陵为水军基地,维护长江中游的水上安全。

程元振随即和李邺达成西迁协议,朝廷保证维护西迁将士家眷在荆襄的利益,保证岐王李邺在荆襄的商业利益。

同时允许将汉中的梁州、兴州和凤州三地借给陇西河西军三年,作为后勤基地,允许一万人驻军保护,军队不得阻断正常的道路通行,且三州的官吏任免权和税赋权依旧归属于朝廷。

但三州的官田和军田全部划给李邺,作为士兵家眷的安置田。

在陇右、河西节度使的职权上,李亨更表现得十分大度,不仅给予了从前哥舒翰任陇右河西节度使时的所有权力,还取消了宦官监军,同时给了李邺州都督的直接任命权和州刺史的推荐权。

至于李邺想要的粟特商队征税权,李亨大笔一挥就给了。

李亨同时给了陇右河西军十万套兵甲,作为对天子善意的回应,李邺补充天子内库三十万枚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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