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二十一章 兵临咸海(1/5)
李邺冷冷望着一名头带金盔的大将向自己冲来,手持一根狼牙棒,至少有五六十斤,大将身高近两米,骑一匹极为雄壮灵动的赤兔宝马,倒颇像自己从前的火云战马,但比自己的火云战马还要高大健壮。
李邺倒看上这匹马了,尽管默多国王送了他几匹正宗的大宛宝马,但他都转送给了自己的手下将领,苏绣、安太玄、王玄武和段绪所骑的战马都是李邺给他们大宛马,令他们心爱异常。
李邺却没看中那些大宛马,他还在骑自己的墨锦,墨锦也不算顶级的宝马,只能算普通的上等马,甚至比不上默多送他的那几匹大宛马。
李邺主要是对墨锦感情比较深,平时骑一骑没问题,但战场上,无论速度和灵动性,墨锦都要明显逊色一筹。
所以李邺一直在寻找一匹优秀的战场骑乘,当这匹赤兔宝马突然出现时,李邺眼前一亮,就是它了。
它现在的主人,李邺也猜得到,只能是阿史那萨布,头戴金盔,浑身洋溢着强大的王者气质,这绝不是随便找一个人戴上金盔就能体现出来。
上位者的王者气质那是要几年甚至十几年的时间才能培养出来,连现在的李邺都还缺乏这种气质。
等有一天,大家不再叫他李都督,或者李将军,而是叫他殿下,这种王者气质就有了。
李邺一催战马冲了上去,用突厥语大喊道:“我是河中都督李邺,来将受死!”
阿史那萨布大喜,对方居然自己送上门了,不过他也有点惊讶,对方居然会说突厥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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