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熙,你的大清亡了 第175章 皇阿玛,都是你的错!(终于码完了,谢谢大家支持)(4/4)
“王爷.您可不能不管他们啊!您要不管,等他们分完了香山、新宁、新会三县的土地,再分完肇庆一州十一县的土地,就要来打广州城了!”
“王爷,姓王的父子现在完全照着《天朝田亩制度》在行事他俩一定已经入了天地会!”
“王爷.王家军里面有许多官兵都已经把辫子都给剪了!”
“王爷,他们真的反了,您快出兵吧!”
广州城内的大佛寺外,这个时候也成了破落地主告状请兵的聚集之地了。来广州告状请兵的破落地主都来自香山、新宁、新会三县.都是那些家里头的土地被王忠孝“强制兑换”了的大地主,也甭管有没有拿到“澳门户口”和“香岛户口”,这状总是要告一下的。
而且他们的状告得也挺在理儿的,因为王忠孝在香山、新宁、新会三县的均田就是严格照着《天朝田亩制度》上的办法来的。
王大头在这三个县搞得不是吴三桂的“卫所制”,也不是李自成的“府兵制”,而是对贫下中农最友好,也最容易维持的“分田”加“乡兵”加“五斗米税(这是广东水田的标准)”的方案。
实际上,中国大部分朝代的税赋都不算高,即便是明末的“正税加三饷”,其实也没多少。但是劳役、税赋不公和基层操作空间过大这三个弊端,却是一直都存在的。
其中的劳役因为是无偿的,所以地方官吏往往会不爱惜役夫,甚至会肆意虐待服役的百姓。
而税赋不公又分为地区间的不公和士绅、百姓间的不公。譬如广东在明朝就存在严重的税赋不公问题——广东人交税太少!太不公平了!
广东在万历年张居正改革时确定的田税总额然不到一百万石,那陕西都有一百七十五万石呢!
而且陕西境分布着宁夏、榆林、甘肃(当时陕西、甘肃没有分省)三大重镇,这些军镇所辖的土地人口并不纳入各省田税总额。而卫所军户所承担的税额又远远超过民户!
另外,明朝万历之后,各省税收大多可以折色收取白银。而广东这边是海贸中心,银子可比陕西那边好赚太多了!佛山铁业、潮州陶瓷,还有丝绸、茶叶、白糖.随便拎一个出来都能从洋鬼子那里换到一船一船的白银。
白银一多,农产品自然比较贵,农民的税赋压力也就轻了。
所以广东人在税赋上遭受的痛苦和陕西人根本没法相比.历史上广东人比较爱大明的原因大概也在这里吧?
大明的税收得那么少,走私又不管(管不了),下南洋也随便了,而且广东也没什么藩王。曾经封过一个朱瞻墺到韶州,但是这货很不喜欢广东,没当多少年就去江西上饶祸害江西人民了。
另外,地区之间的税收不公并不只存在于省与省之间,在一省之内,甚至一府一州之内,不同的县之间也会有不同的收税标准。
除了地区间的税赋不公之外,士绅地主的税收优惠又是一个极大的不公!
而不公越多,基层的官吏和士绅操作空间就越大!他们的操作空间越大,不公就会越多这基本上就是个恶性循环,最后一定会造成小农大量破产,加速土地兼并!
为了尽可能久的维持均田成果,王忠孝就制定了一个“高税率”、低兵役、无徭役(雇役)、无摊派、无优惠的税收和兵役方案,作为均田的配套。
而他怎么一折腾,受到伤害的可不仅是地方上地主士绅,连把持乡里的胥吏阶层也大为不满!再加上他的这一套均田和税收、兵役之法,全都和大清的体制不同。
所以有一大群人到广州告王家父子造反也就一点都不足为奇了!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