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零五章 地方上思想开放(1/5)
原来,在海青文到沧塘来之前,高凡便与他有过一个约定,那就是沧化科贸公司将为海青文的研究提供每年10万元的研究经费,在必要的时候还可以增加。
海青文利用这些经费对沧海化肥厂淘汰的合成氨装置进行改造,开展煤化工的相关研究,研究成果的署名权留给海青文及其团队,由这些成果而产生的经济收益,则归沧化科贸公司所有。
海青文向沧海化肥厂的一干厂领导说自己承担了国家的重点课题,这话不假。但他没说这个课题的经费只有区区10万元,做点理论研究还凑和,想做实验就远远不够了。
高凡帮他解决了实验装置的问题,还承诺提供实验经费,这对于海青文来说,简直就是雪中送炭。至于说什么经济收益的归属,海青文脑子里一点概念都没有。
在他看来,一家企业愿意出钱资助科研,获得成果的收益权也是天经地义的事情吧?
他觉得不踏实的地方,就是高凡这样一个小屁孩,有何德何能,怎么就敢答应一年10万元的经费资助。这样的事情,他不亲自来和沧海化肥厂的领导谈一谈,怎么也是不放心的。
听到高凡的话,海青文把目光投向高逸平,等着高逸平来为高凡背书。
高逸平叹了口气,苦笑着对海青文说道:“海教授,你也看到了,这件事,我说了不算。这是高凡自己拿的主意,我无论是作为化肥厂的厂长,还是作为高凡的父亲,都做不了他的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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